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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了劉軒寫他的“關於我的二十五件不重要的小事”,我也想寫下我的清單:

 

  1. 我超討厭抹地。我情願洗1000次碗碟,也不要抹1次地。
  2. 我身上凡是有一雙的東西, size都不一樣。(讓你去想好了!)
  3. 我很喜歡睡覺,可是又覺得睡覺很浪費時間而盡量少點睡。
  4. 看人的時候,我會先看腳趾或手指。
  5. 我老公是我第5任男朋友(Ssshhh....不許說出去。)。當然,他是第一任老公咯。
  6. 我并不是原本就喜歡喝茶。我本來很喜歡喝咖啡,可是喝了又會頭痛而且睡不著覺,所以才改喝茶。
  7. 我有很嚴重的便秘--最長記錄是一個星期沒如廁。
  8. 我的facebook目前有782個朋友(2-9-2009),我只加入我認識的。
  9. 我的近視來自於小學在5號燈下看岑凱倫的愛情小說。因為老爸不讓我看,所以要趁大家睡覺了才偷偷看。
  10. 很多人以為我沒有近視,因為我沒帶contact lens,也沒戴眼鏡。如果我在任何地方遇見你而對你不理不睬的話,原諒我,因為不是我跩,而是我看不見。175度近視看太遠是看不到的。:)
  11. 我到現在還是很喜歡看言情小說,尤其是校園的--平均一小時可以看一本。(走火入魔了!)
  12. 一朝被咬,十年怕井。中學時代被狗咬過,注了一針后,我到現在還是很怕狗。
  13. 人說,每一個人的心里都會住著一個小孩。我老是嫌我的青少年時期過得不夠精彩,或許醬讓我無形中愛上看發生在校園內的偶像劇和言情小說吧!O(_)O~
  14. 我一共有不少過500本的言情小說和100本的英文小說。(老媽常嫌阻礙他的地方)
  15. 我很喜歡收集紙袋(paper bag)。沒有真正清算過,真的要算,我想不會少過200個吧!(老媽也常嫌阻礙他的地方)

 

 

待續......

Posted by sarahyap at 痞客邦 PIXNET Comments(0) Trackback(0) Hits(21)